学术不端文献查重检测系统 多语种 图文 高校 期刊 职称 查重 抄袭检测系统
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获得有关部门、机构设立的相关科研项目、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利益的,学校根据关联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1 我国学术不端问题的现状 1.1 学术不端问题易发多发 (1)从学术不端行为曝光的时间看.从1997 到2017年,几乎每年都有学术不端案例被媒体曝 光.实际上,在国内被曝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很 难用数据来确切说明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和 程度[2]. (2)从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单位看.64起学术不 端案例,发生在46所高校和1所科研单位.高校 中,既有985、211名校,也有不太知名的普通高校.
第八条 对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举报材料,受理机构应当自实际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实名举报人;对不予受理的实名举报,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实名举报人。 第九条 受理机构受理举报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学风组。 校学术委员会学风组可以委托院系学术委员会或者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受理机构应当告知实名举报人。 实名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在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是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单位、个人对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校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收到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信息转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