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文献查重检测系统 多语种 图文 高校 期刊 职称 查重 抄袭检测系统
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 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
然而,起草过程 中,专家一致认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对应当前置,即以预防为主,尽 可能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将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植入到高等学校各 类主体的思维方式中,使其形成良好的科研习惯。 学术不端行为是教 育科研领域的毒瘤,教育应当为先且应贯彻始终,应当重在建立学风 教育机制,并使预防与教育机制规范化。
第二十九条 对在调查中主动说明情况、如实承认过错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可从轻处理;态度恶劣、隐瞒不报、抗拒调查的,从重处理。 (七) 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