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文献查重检测系统 多语种 图文 高校 期刊 职称 查重 抄袭检测系统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 我国学术不端问题的现状 1.1 学术不端问题易发多发 (1)从学术不端行为曝光的时间看.从1997 到2017年,几乎每年都有学术不端案例被媒体曝 光.实际上,在国内被曝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很 难用数据来确切说明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和 程度[2]. (2)从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单位看.64起学术不 端案例,发生在46所高校和1所科研单位.高校 中,既有985、211名校,也有不太知名的普通高校.
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 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